尊敬的鼎城区政府领导:您好!有一个问题向您咨询,拆迁户两年多前和拆迁指挥部签的购房合同上的购房金额为3915元每平,两年多后交房时,拆迁户因缺钱退房,所退房款金额是不是按两年前所签合同上的金额算?静候裁决,谢谢!
网友:
您好!鼎城有个征收办(城拆),这个事情属征收办调解。征收办(城拆)现在属住建局。这个事情属合同纠纷,原则上合同上有违约约定,只要违约约定不违背法律规定,第一处理顺位便是合同的违约约定。
鼎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