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村干部养老保险政府缴费近百分之七十一报销四千一百多元。而今年乡政府告知养老保险为每月工资加二百元政府不再报销养老保险。对农村基层干部待遏规定如此随意,请问?合理吗!
网友:
您好!获悉您在《新湖南云平台》反映的的问题,各部门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湘组[2019]55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以及常办[2020]10号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区县(市)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及考核细则》中,对严格落实村(社区)干部待遇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村主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000元;村主职干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档次不得低于当年财政补贴标准,高于补贴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其个人缴纳,离任后未达到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需要继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其个人自行负担,各级财政部门不再补贴。
上述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报销,除村主职村支书和村主任以外,其他村干部均不属于上级文件规定必需保障的范围,且参保类型和保障标准也不符合上级文件要求。鉴于上级文件只对村主干参保作了规定,但区委、区政府关心村干部的现实利益,原则同意一般村干部参保。经会议研究决定:全区范围内经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核准备案的村(社)“两委”成员、党建联络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财政补贴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最高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组织部
鼎城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