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拆迁户不能抵扣购房契税
2020-11-18 18:23:16        匿名        机构:鼎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类型:投诉建议        浏览量:991

本人是16年修建隧道时的拆迁户,购买新房子位于忆江南畅安佳苑,由于16年交清房款后,开发商拖着不给发票,直到18年才拿到发票。当时负责我家拆迁的商贸城老总要我先交税,等我交完税拿发票去找拆迁办办理契税抵扣时,被告知不能抵扣。 本人不能理解的就是,19年的拆迁户拿了相关证明去柳叶湖立马就能抵税,还是几年前买的房子。而我在鼎城买的房却不给抵扣。 如果鼎城的确不给抵扣,我吸取这个教训了!

  • 鼎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回复 2020-11-20 08:28:05

    网友:

    你好!你反映关于“16年拆迁户不能抵扣购房契税”一事现回复如下:

    《常德市鼎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对象购房奖励暂行办法》(常鼎政办发〔2016〕40号)规定,选择货币安置的征收对象,于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江南城区购买商品房、签定买卖合同、交纳契税的,可凭本人身份证、拆迁协议、购买合同和交纳契税凭证等在区住保中心(房产局)退税办办理契税奖励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上述拆迁户交纳契税时间已超过了地方政府奖税时间期限,故不予受理。

    区住保中心(房产局)退税办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