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鼎城区财政局讨一个说法 我是陈丽,12月21日发了一个帖子,蒿子港镇政府虽予以了回复,但我的职工医保仍无法解决!现在的问题在于鼎城区财政局拒不执行鼎城区政府会议纪要精神,财政不给兜底,导致我的医保手续镇政府无法办理!我不明白,区财政局2008年为19名水产站的退休人员拔付兜底资金,2017年又办了8个,仅过一年我退休就没名字不兜底了?这是为什么?同属鼎城区管辖的乡镇,同一身份的退休人员,为什么会有差别对待?请区财政局领导给我一个说法! 1.2008年区财政兜底的19人是不是当年己退休的水产站职工?2.2017年办的8个是不是新增水产站退休员?3.我是2018年水产站新增退休人员为什么就不能兜底! 我是普通老百姓,合法权利应得到保障,我也会维权到底,一级一级投诉!我相信总会解决的那天! 真希望政府部门收到老百姓呼声后务实解决问题,不要仅仅简单写个回复应付上级了事!老百姓等的是办理结果。 相关链接:鼎城区蒿子港镇肉食水产站退休职工医保为办好,望还我一个公道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将实际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陈*,女,系原镇肉食水产站职工,户籍所在地为鼎城区红云办事处,1997年因原镇肉食水产站改制下岗,于2018年7月办理退休手续。据陈丽所述,2018年6月,十美堂镇8名肉食水产站退休职工按2008年区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办理了职工医保,陈*要求比照原供销社下岗职工和十美堂肉食水产站退休职工的方式,解决其职工医保问题。
乡镇肉食水产站自成立一直由原商业局直接管理,只是在改制时才交由乡镇主导。蒿子港肉食水产站于1997年前后改制,当时约有退休和在编职工30多人。由于改制初期医保制度不完善和肉食水产站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等因素,导致原单位职工人数统计不准确,以致部分职工未纳入职工医保。
2008年1月15日,区人民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乡镇肉食站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原则上比照供销社退休人员参保标准执行,单位缴费部分由所在乡镇按3000元/人的标准缴纳,余下部分由区政府财政兜底,纳入预算”。根据会议精神,区财政局为原职工医保处拨付了其中19人的兜底资金,但因陈*等人未在区财政局拔付的兜底资金名单内,导致其已达退休年龄,也未能按会议研究的参保标准参加职工医保。
由于肉食水产站并非蒿子港直管站所,建议由原商业局对陈*的身份给予认定。如上级相关部门确认陈*符合条件,恳请区政府协调区财政局等部门按照区政府2008年1月形成的会议纪要,将陈*纳入职工医保兜底范围。我镇愿为其缴纳单位应承担部分的3000元参保资金,并积极配合办理医保参保事宜。
鼎城区蒿子港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