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力反对华邦国际小区门口建垃圾站
2021-08-07 08:20:20        _        机构: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类型:投诉建议        浏览量:2002

坚决反对在华邦国际小区门口建垃圾中转站及公厕的请愿书我们是华邦国际和滨江新城的居民。2021年8月2日,获悉拟在华邦国际小区西大门北侧建设“华邦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后,引起巨大反响,居民们一致认为:政府在规划用地上建设垃圾处理站符合社会的需求,但是该选址不符合江南新城发展的需求,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大家坚决反对!一、选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江南城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华邦站)建设性质:新建专项评价设置、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均无公告建设地点:华邦国际小区西大门北侧20米建设规模:华邦站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建设单位: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时间:2021年7月二、项目周边环境1、项目南侧20米为华邦国际住宅小区(含副食城商户),小区2149户商、住户,西南侧50米为滨江新城,共800多户,总计10000多名居民,都是江南新城目前规模较大、环境较好的示范住宅小区。2、项目位置为鼎城路和西站路的交汇处,是江南小学近5000多名家长和师生上放学的主要交通要道,而且华邦和滨江新城居民多,私家车摩托车将达到4000多辆,垃圾中转站建于此,此道路无法满足现有交通要求,车流量大,极其拥堵。3、项目西侧是一个菜市场,包括南金城的居民都会来此买菜,车水马龙,在这样一个十字路口加上红绿灯等候时间,必定会造成拥堵。4、项目南侧400米处为江南小学2600多名学生,项目东南侧450米是万婴幼儿园,华邦国际大酒店,副食城和轻纺城,极大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发展和江南新城整体形象。三、我们的意见如果生活垃圾中转站含公厕紧邻小区设立,是对小区上万名居民及其周边学生和群众的不负责任的表现;像这种直接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涉及公众环境权益且违背了《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 47-2016)要求的项目,是不符合规定的,我们坚决反对!四、反对的理由1、与华邦开发商出示的规划图不一致。当初2016年购买华邦小区的房子时,项目用地是规划成滨江公园的用地,但现在显示是垃圾中转站的用地,与最前期的规划不相符。

  •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回复 2021-08-10 17:15:19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江南城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垃圾转运站含公厕),华邦站为该项目建设内容之一,建设单位为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为湖南环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评报告表报批受理单位为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华邦站选址位于江南城区西站路(华邦国际西大门北),该站总建筑面积35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转运站(含公厕)及配套设施,设计转运量为100t/d,属小型垃圾转运站。项目建设单位于2021年7月14日主持召开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会议,会议邀请3名环境影响评价行业专家、环评技术单位代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参会,形成该环境影响报告表评审意见,得出总体评价。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根据生态环境部环评审批程序规定,经认真审查、结合专家意见与评价结论等,于2021年8月2日对该项目报告表依程序向鼎城区行政审批局完成信息公开报送。
            二、群众反映的问题
           1、与华邦开发商出示的规划图不一致。当初2016年购买华邦小区的房子时,项目用地是规划成滨江公园的用地,但现在显示是垃圾中转站的用地,与最前期的规划不相符。
           2、项目选址不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 47-2016)中的以下要求: (1)摘取文件[2.1.2]转运站不应设在下列地区:邻近学校、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大型居住小区]。情况分析已经在第二点进行了说明。特别是安全问题在此详细说明。在规划的垃圾站不到80米远的地方(远远小于规定200米的范围),已经有一个正在运行的油库,每天都有不少的车辆在这里加油。谁都知道,垃圾站是最容易引发火灾的地方。万一垃圾站的火情影响到了油库,引发油库爆炸,这样的灾难,将是不可估量的。试问谁可以为这样的可怕后果负责!(2)应建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方和水源的下游。根据本市的历史风向统计,(附表2)从2011年到2021年,十年中刮风天气有3384天,南风是914天。就是说每年刮北风的时间占83%,即每10天就有8天刮北风。如果把垃圾站建在华邦大门北,那我们小区业主就会长年受到有毒气体的侵害。就算垃圾作了处理,那空气污染也是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经常吸入垃圾站送来的恶臭气味。(3)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不符合法律规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第十一条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编制机关应当认真考虑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3、合理选址,应将垃圾站选在远离大型居民区且交通便利的荒地上建设,如臭味的泄漏、运输过程的滴洒、细菌的污染等很多危险因素就可以规避并且可控,而如果垃圾中转站离居民区太近,或放在极具发展前景的黄金地域,则这些风险就被放大了很多倍,出现问题就难以处理,甚至会造成更不可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滋生。
           4、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将严重影响周边土地利用价值,同时也给附近居民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影响社会稳定。1) 华邦国际小区是鼎城大型住宅小区,入住率高并极受欢迎,得益于优美的内外部环境和良好的管理。如果垃圾中转站就近设立,必将对此处居民造成强大的心理压力和房产价值上的巨大损失。2)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设立在此地,将会极大地影响周边土地的市场价值,影响到华邦国际大酒店、副食城和轻纺城等商圈发展,这种作茧自缚的错误是不应该犯的。
           三、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群众反映“与规划图不一致”的问题。
           经查证,华邦垃圾中转站选址已获得“鼎城区自然资源局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70320210003号)”,意见书明确“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核发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群众反映的“与规划图不一致”的问题无事实依据。
           2、项目选址不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 47-2016)的问题。
          经查证,(1)华邦垃圾转运站与江南小学相距300米以上,与华邦国际小区居民楼最近距离30米以上且有城市道路相隔,华邦站设计转运量为100t/d,属小型IV类站,根据《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 47-2016)“转运站主要用地指标”中与相邻建筑物的最近距离满足大于等于10米的要求相符。项目选址周边虽有邻近学校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和其他人流密集区域,项目报告表已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 47-2016)第2.1.3的规定,对华邦垃圾转运站采取强化二次污染的控制措施。
          (2)关于主导风向问题。
          经查证,《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 47-2016)对选址是否必须位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未做规定,仅对“转运作业区应置于站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做了要求。本项目转运作业区位于站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该项目报告表中涉及该问题对其提出了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应采取植物除臭、液化喷淋除臭等技术措施,该技术是我市城区垃圾转运站的成熟通用除臭技术,环境影响可控。
         (3)关于“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不符合法律规定”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江南城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含华邦垃圾转运站)属于编制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法律未规定编制报告表的项目应当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群众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指的是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而该项目属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该条款针对报告书项目确有明确要求。群众反映的“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不符合法律规定”问题不属实。
          3、关于“合理选址”、“土地利用价值”问题。
         《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已出台,涉及合理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总要求的问题、土地利用价值的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主管部门。
          四、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属于公用惠民事项范畴,符合用地预审与选址要求,为支持和鼓励事项。
          2、项目环评过程经审查符合技术规范,项目通过了环评专家技术评估并得出项目可行的环评结论。
          3、项目于8月2日在鼎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建设项目报告表的受理公示,受理公示为生环主管部门就项目环评审批前向公众予以公开公示的手段,也是群众参与的一种形式,环评审批会根据群众反映的相关事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依规依程序作出许可决定。
    4、项目涉及群众反映的防火、安全、交通等问题建议咨询相关职能部门作出说明。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