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鼎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办理,为老百姓伸张正义
2021-12-15 00:00:00        匿名        机构:鼎城区人民法院        类型:投诉建议        浏览量:811

尊敬的鼎城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我们再次申请执行! 我们十四位机电城案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湘西北国际五金机电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在法院的要求下,我们于2019年12月12日向鼎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撤回执行,鼎城区人民法院周某某审判长,夏某、郑某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依法裁定终结(2019) 湘0703执1309号案件的执行并下达了 鼎城区人民法院(2019)湘703执1309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当时我们接到终结执行裁定书时,法官交待我们:“你们两年期满前可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我们的再次申请时效于2021年12月15日到期。为了保证时效不超过,2021年11月9日至10曰两天之内我们分别向区法院递交了巜再次强制执行申请书》,当时法院收到我们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后未出示收到申请书的回执,时间过去一个月了,至今也未收到法院任何文字答服。 许诺就应兑现,“两年满期前可再次申请“说变就变了呢?一件非常正常的并且依法可申请的小事情凭什么逼我们老百姓在红网上讨说法呢? 机电城非吸案维权小组 2021年12月11日 附件1、鼎城区法院(2019)湘703执1309号执行裁定书 附件2、关于机电城案14人申请执行人巜再次强制执行申请书》予以受理的报告

  • 鼎城区人民法院 回复 2021-12-17 17:17:12

    网友:

    你好,来信收悉,现对你于反映的情况进行说明 :

    1、陈某某、李某某等与被执行人某某五金机电城、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30日依法立案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某某五金机电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执行人黄某某涉嫌挪用资金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申请执行人陈某某、李某某等于2019年12月1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该系列案终结执行。

    2、刑事审判情况。本院在该案刑事诉讼保全过程中已经足额查封冻结某某五金机电城应当刑事退赔财产,并在2020年10月28日作出的(2019)湘0703刑初487号刑事判决书中,判决某某五金机电城退赔陈某某、李某某等47名被害人损失一千二百八十八万二千八百二十五元,被告人不服判决上诉,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现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正在重审中,重审判决生效后,本院将依法执行退赔被害人损失。

    综上,因陈某某、李某某等债权人与黄某某借款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并正在刑事审判中,故该民事执行暂时中止,等待刑事审理结果后依法处理。

    特此回复。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