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局的各位领导们好,我在商贸城小天使幼儿园的保育员岗位上班两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每月工资1900元从未抱怨,但是工作两年时间该幼儿园竟然没给我买一分钱的医社保,请问这样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吗?令人寒心的是小天使幼儿园的负责人今天突然电话通知我,我被辞退了,没有任何理由的辞退,请问无故辞退员工不需要给予我经济补偿吗?这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吗?现求助教育部门给我主持公道。
贵网友:
您反映的问题,鼎城区教育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区教育局收到投诉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和幼儿园负责人现场交流,督促其与该名保育员协商。
小天使幼儿园是我区一所民办幼儿园。据了解,幼儿园2021年聘用该名保育员时,社保以每月200元现金补偿的形式发放到工资中,双方劳动合同2023年8月31日到期。今年8月2日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幼儿园给予1个月假期工资补偿。
目前,幼儿园已与该名保育员协商2次,但双方仍有分歧。
鼎城区教育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