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手术报销咨询
2024-04-28 22:20:50        匿名        机构: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类型:投诉建议        浏览量:231

请问一下为什么农村合作医疗在第四人民医院门诊就诊不能报销?另外想咨询一下肿瘤患者如果在第四人民医院进行手术的话,手术费用能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吗?比例是多少?!谢谢!

  • 官方回复 回复 1970-01-01 08:00:00

    网友:

    你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鼎城区医疗保障局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现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第四人民医院门诊就诊不能报销的问题的答复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20号)文件,规范门诊医疗服务管理确定协议医疗机构范围,“普通门诊统筹和特殊病种门诊主要依托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来组织实施,部分特殊病种门诊因诊疗需要可以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来组织实施。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符合医保准入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高校医务室等,具体由各地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的相关规定,鼎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在第四人民医院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能报销,但如果办理了慢特病门诊,相关费用可以按政策报销。

    二、关于肿瘤患者如果在第四人民医院进行手术的话,手术费用能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吗?比例是多少?的问题答复

    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7号)第33条,“参保人员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属于二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80%(即政策范围内费用减去起付线再按80%的比例报销)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如您还有关于医保门诊政策咨询请拨打电话:0736-7375923,医保住院政策咨询请拨打电话:0736-7399011。

    常德市鼎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